人民网北京5月31日电(记者 李婧)5月31日上午,音乐人苏越诈骗案在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宣判。最终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该案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撤销一审判决,发回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审。在一审时,苏越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音乐人苏越被指在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间,虚构其公司有投资迎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的资格,伪造合同,从多家公司诈骗5746万余元。至案发时,有3家公司的2800余万元损失无法追回。一审时,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苏越当庭表示忏悔,但认为判决过重,提出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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